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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 咨询
提交时间 2023-08-11 17:10:27
信件摘要 你好!我想咨询一下申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需要什么条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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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摘要

寿宁分送部门:

  您好!感谢您的来信。贵企提交的信件,办理情况反馈:以下推荐的几项申报条件,请您查收,谢谢! 二、推荐条件 (一)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(石油石化、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,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),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。已经承担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。各申报主体通过所在辖区工信部门申报。 (二)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,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,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、工业软件安全可控,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。 (三)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,达到国家标准GB/T39116-2020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。 (四)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,积极推广典型经验。 (五)申报材料详细描述建设场景,重点突出、言简意赅、逻辑严密,能从实施方法、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、引导创新,具有较强的可读性,不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等内容。每个场景描述控制在3000字以内,可配图说明。 (六)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、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、特大环境事故,无违法违规行为。 如有疑问,可以直接联系工信局的柳娟同志,电话:2171802

回复附件 关于转发福建省工信厅等五部门开展2023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