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信件类型 | 咨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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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提交时间 | 2025-08-05 09:17:00 |
| 信件摘要 | 你好!我们企业想咨询一下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奖励政策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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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回复摘要 |
寿宁分送部门: 感谢您的来信,现将信件反馈办理如下:根据我县出台的《寿宁县促进工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寿政规〔2025〕5号的通知文件中第三大点鼓励企业创新发展: 6.对新获评“国家质量奖”“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”“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(产品)”“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”“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”“国家级重点实验室”“国家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”的企业,分别一次性叠加给予奖励50万元。对新获评“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”“省政府质量奖”“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”“省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(产品)”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”“省级工业设计中心”“省级重点实验室”“省级(企业)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”的企业,分别一次性叠加给予奖励20万元。对通过复评或再次认定本款上述项目称号的,分别一次性叠加给予奖励5万元。对每年新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,每个发明专利一次性叠加给予奖励3万元;对持有专利的企业,每年予以专利年费50%的补助。对新承担“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工作组”的企业,分别一次性叠加给予奖励25万元。 7.企业研发投入经费超出上一年度增量部分,在省市补助基础上,叠加给予10%比例的绩效奖励,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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